永修,古艾地,秦隶九江郡。汉高祖六年(前201年)置海昏县,为建置之始。南朝宋元嘉二年(425年)“废海昏,移建昌居焉”,改称建昌县。1914年因与四川建昌道同名,遂取意“泮临修水,永蒙其利”,改称永修。永修地处江西省北部,隶属九江市,南临南昌、北接共青、东濒鄱阳湖、西倚云居山,自古有“海昏秀域,人杰地灵”之美誉。现辖15个乡(镇),2个垦殖场和2个企业集团,辖区面积2035平方公里,总人口37万。永修区位优越,交通便捷。古有“洪都门户”之称,是九江的南大门,南昌的后花园,具有承东启西、接南引北的区位优势。京九铁路、福银高速及正在兴建的昌九城际铁路穿境而过。105、316国道纵横全境,修河、潦河两大水系贯穿东西,形成了水、陆、空立体化的交通网络,距株三角经济圈和长三角经济圈均只需8小时路程。
永修有限公司的股东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?
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所需承担的责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:
第一,是出资责任,也就是依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,竭尽全力地筹备及缴纳足额的资金;
而倘若未能按时、足额履行这一义务,就需要向已经顺利完成出资义务的股东支付相应的违约赔偿款。
第二,为有限责任,这表示在其投入的资金与股份范畴内,该股东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
然而,如果某些股东滥用了公司法人独立地位以及股东所享有的有限责任,故意逃避债务,甚至严重损害到了公司债权人的权益,在这样的状况下,他们将承担连带责任,必须对公司的债务进行全额赔偿。
此外,股东们不能私自抽回自己的投资,否则将会遭遇相应的法律惩处。
最后,股东们还应当严格遵循公司章程,不得滥用股东权利,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。
若因这类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,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
总之,不管是哪一位股东,都要主动地、妥善地承担起自身的义务,保障整个公司运营的平稳。